在會議中常會遇到自然生態學者和建設開發者爭得面紅耳赤, 自然生態學者希望在城鄉的人居空間中建立自然生態的棲地, 要人類讓出環境來保護野生物的生態環境不要受到干擾, 一旦生態受到干擾最後也會影響人類生存, 但居住區開發者則認為人類的生活空間不能有蚊蟲毒蛇, 環境的規劃設計當然還是以人類的生活方便為第一優先. 二方面都有理由都有合理的論述.
不過如果試著想一下, 假如我們的國土是有計畫的定位我們的環境, 都市是以人類的居住優先, 不但沒有過多人類不愛的害蟲, 也還有讓人類受益的自然生態綠地. 而保護區則是很嚴格的限制人類的開發, 不以任何其它理由改變, 以保護野生物為主, 並時時監測生態棲地品質. 這樣在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目標, 提供不同的主角來利用. 不但可以避免沒有結果的爭吵, 在土地及自然生態的管理上能更明確, 更能有力嚴格的禁止不當的開發.
在都市中建保護區, 建野生物的棲地, 是一種蓋植物園、動物園的想法, 必需耗費很多的人力及機具以維持棲地的品質, 在環境教育的目的之外, 這種作法是不環保不永續的, 而在保護區中不以自然的力量來維持棲地, 加入過多的人力干預, 建造成以人類方便使用的方式來改變環境, 或佔用土地不當開發, 對生態棲地一定是很大的衝擊. 如果各種土地使用分區能明確的劃分, 各自負擔不同的使用需求, 是否才是一種較有智慧的環境資源規劃?
11/02/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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